关于编制2024年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10-19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切实做好2024年学校收入、支出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预算编制质量,增强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部门对预算编制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4年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推进学校预算改革,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和苦日子;持续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差旅、会议、培训等一般性支出,保人员支出,保基本运行,促进发展;加强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预测分析,准确完整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在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预测2024年的收入和支出。确保收入项目合法合规、真实准确,支出项目全面完整,包括财政专项、校内项目、业务运行经费等,做到不遗漏、不重复,预算数要以合理化、精细化和可执行为前提编制预算。

(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各单位(部门)应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与学校财力可能之间的关系,有计划地安排各项支出预算。支出优先保障单位(部门)基本运行,坚持“先人员、后公用、再项目”的原则,一是确保人员支出按政策落实到位,不留缺口;二是保障单位(部门)公用支出基本运行;三是校内项目支出安排视财力状况量力而行。

(三)合理预算,严控成本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着力压减公用经费和结转规模持续偏高的部门预算,压减支出标准过高、政策设计不科学不合理的项目预算,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以及当前不必需的项目支出。继续从严从紧管理“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晚会等公务活动,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通过优化学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管理,监督问效

注重依法管理,严格执行以《预算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加强资金的日常管理、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各单位(部门)要优化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做到细化量化、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资金支出必须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三、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学费住宿费收入、科研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包含学校内部非法人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和部门依法组织的各项收入(含利用学校资产的经营性收入)。

1.财政预算拨款由计划财务处根据2024年吉林省财务预算编制办法进行核算。

2.各类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由计划财务处根据现有在校生人数及2024年拟计划招生数按相应标准核算。

3.继续教育学费、各类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费等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核算。

4.科研经费收入(横向与纵向课题)由科学技术处核算。

5.其他收入(利息、考务费、报名费、租金、服务费、网费、食堂收费等)由相关单位(部门)配合计划财务处核算。

(二)支出预算

主要是指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运行支出预算。

1.基本运行经费

1)办公费按每人50.00元标准,按单位(部门)人数编制经费预算。各单位(部门)人数见附件1

2)差旅费按每个单位(部门)每年基本经费10,000.00元,每增加1名人员增加1,250.00元标准编制预算,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减少金额编制预算。各单位(部门)人数见附件1

3)人员经费。教职工(事业编、大集体、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工资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经费,临时用工(外包服务项目除外)和外聘人员等其他人员支出,由人事处负责编制预算,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考虑2024年增人增资因素。学生相关的国家(省)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酬金、贫困生经费等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编制预算。

2.业务运行经费

1)教学运行经费。开展日常教学的基本运行经费,包括学生实验实训耗材、设备维修、教学资料、专家报告、技能大赛、1+X证书等,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编制预算。技能大赛和1+X证书经费中只包括报名费、考核费、参赛费、裁判和工作人员费、耗材费等费用。

2)学生活动经费。按每生30.00元(包括每生10.00元体育活动经费)标准进行计算,由各教学学院负责编制预算,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减少金额编制预算。各学院学生人数见附件2

3)各单位(部门)开展教学建设、教辅、行政、科研和后勤活动等发生的经费支出,由各单位(部门)负责编制经费预算,并按实际需要列支预算内容和金额。

4)培训费。全校专任教师相关业务培训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编制预算,各教学单位不再安排培训费预算。行政后勤部门业务培训费由各行政后勤部门编制预算。

5)招待费。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按《学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6)采购经费。各单位(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耗材等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编制预算。

7)维修改造经费。各单位(部门)涉及到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相关内容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编制预算。

8)教工食堂经费。教工食堂要详细列清支出项目,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编制预算。

3.项目经费。2024年省财政专项经费在“一上”部门预算编制暂不填报,待“二上”部门预算编制时再进行填报。校内项目要以上报到学校发展规划处的2024年项目为准,原则上不作调整,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编制预算。

4.基本建设项目经费。根据校园建设实际情况,由校园建设办公室编制预算,未经批复或立项的不得填报。

5.党务活动经费。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按基本经费10,000.00元,每增加1名党员增加400.00元标准编制预算。各基层党组织人数见附件3

6.经营支出经费。包括继续教育、培训办班、学生二食堂等相关成本支出,相关单位(部门)根据年度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和相关文件安排支出,不在单位(部门)预算中列支。

(三)其他

有创收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单位(部门),必须按照收入类别,同时编制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若未申报收入预算,年度内不得列支出预算。

四、编制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预算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实预算,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各项工作,确保预算编制任务高质量顺利完成。

(二)统筹协调,相互配合。经费的预算编制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要与项目预算有关单位进行科学分析、充分论证,认真评价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相互配合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三)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及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测算依据必须详实具体,不能模糊说明,必须有数据和计算过程,各项数据要做到完整、准确、可靠,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增加,请在原有基础上新增项目名称。

(四)严格预算,强化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计划依法依规使用经费,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指标一经下达,不得擅自变更预算和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学校原则上仅对突发事件及年初无法预测的项目批准预算追加,对于单位(部门)失误漏报项目或预算不足的情况不再追加或调整预算。

五、材料报送

预算编报工作通过财务预算系统进行填报,填报前要先报送分管校领导初审。1019-27日各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员完成网上填报工作,1030-113日计划财务处进行审核,116-10日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核。

纸质报表一份经填报人、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1115日前报送至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致远楼四楼5405室)。联系人:敬惠淇;联系电话:85541120

 

附件1:各单位(部门)教职工人数统计表

附件2:各教学学院学生人数统计表

附件3:各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统计表

 

 

计划财务处

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