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10-08 浏览次数: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财党政[2019]749号文件,对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要求。先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认真研读附件1的文件内容,并从9月20日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差旅费报销。

2、从9月20日起,所有的差旅费报销中,必须附有附件2 的《出差人员用餐用车情况表》。

3、各部门报销差旅费时,需将交纳伙食费和交通费的相关凭证,附在《出差人员用餐用车情况表》后面,作为报销时的附件,交由财务处进行归档。